国防中心各研究人员: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有关文件要求,现对2016年度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登记并审核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各二级学院(部)统计本院教职工2016年1月1日——12月31日内取得的科研成果,其他行政部门指定一名联系人统计所在部门人员2016年1月1日——12月31日内取得的科研成果,根据《2016年度西安财经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》(见附件)进行登记,并提交符合科研业绩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原件,其中学术著作提交2本存档。 二、本年度统计审核的科研成果范围包括:科研项目、学术著作、论文(含一般论文)、科研成果奖项、反响类成果、实践性成果、专利技术。未经年度审核的科研成果在职称评定中不予认定。 三、请各研究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《2016年度西安财经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》并于2017年3月29日前将《2016年度西安财经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》纸质版提交国防中心办公室,电子版发至办公室邮箱。 联系电话:81556180 Email: kyc@mail.xaufe.edu.cn 国防中心 2017年3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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