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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2018年度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
发布时间:[2017/12/20]  发布者:国防中心      点击数:
国防中心各研究人员:
按照西安市卫计委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实施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太阳官网教职工办理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0211日至20151231日出生且户籍关系在雁塔区的独生子女均可办理。办理时需持独生子女证、父母及子女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没有身份证的子女可持户口本进行办理,参保费10元。
二、2017年度已办理过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的教职工,只交2018年度续保费10元。
三、教职工家庭综合保险由职工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办理。
四、受理时间:20171219日—21日上午9.00—下午16.00
   点:长安区校医院A107室。
人:杨老师13609195588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-12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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